網拍業未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經查獲補稅的實際案例(3)|胡宗奇
2023-08-16
文/胡宗奇(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榮譽會計師)
隨著時代的演進,身邊是否越來越多人開始經營網路電商(網拍),諸如自家建置官網、蝦皮、Facebook、IG、Line、抖音、Yahoo奇摩、樂天、露天…等電商或社群媒體平台,但你是否想過,經營網路電商的你,是否有注意到稅法上的相關規定呢,最常見的就是未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嗣後被稽徵機關主動查獲,或被動檢舉查獲的一連串補稅及處罰,本文擬以實際案例,為各位說明,當發生這樣的情況時,納稅義務人應如何因應與攻防、還沒發生的你,也可以盡早進行預防的動作。【篇幅關係,本系列文章共分成四篇(1)~(4)】
最後,我們將為各位說明,當網拍業者遇到這種狀況時,該如何因應? 捍衛自己的租稅權利、或是提醒同樣未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而營業,但尚未經查獲或調查的業者,該如何提前因應。
適用稅捐稽徵法第48-1條自動補報補繳免罰
首先,在稅捐稽徵法第48-1條,有自首免罰的規定,條文重點如下:
納稅義務人「自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者,凡屬未經檢舉、未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案件,下列之處罰一律免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並得免除其刑:
一、第四十一條至第四十五條之處罰。(稅捐稽徵法第44條)
二、各稅法所定關於逃漏稅之處罰。(營業稅法第51條)
第一項補繳之稅款,應自該項稅捐原繳納期限截止之次日起,至補繳之日止,就補繳之應納稅捐,依各年度一月一日郵政儲金一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
從上開條文重點我們可以知道,要適用自首免罰的要件,前提有幾個 1.未經檢舉或調查 2.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 3.加計利息。
好,那接下來我們應該思考,該如何提出申請,申請書內容該如何填寫,以下我們列出申請書的參考範本
申 請 書 範 例
受文者:財政部○○區國稅局○○分局
主 旨:申請先行補報補繳110年9月至112年2月間之營業稅
說 明:一、本商號(○○○企業社 統一編號:00000000)於110年9月起自蝦皮網路交易
平台銷售貨物,惟迄至000年00月00日始辦理稅籍登記完成,今自行發現,
擬依照稅捐稽徵法第48-1條規定,自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
並加計利息,懇請 貴局核准之。
二、所稱稅捐稽徵法第48-1條規定:「納稅義務人自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
所漏稅款者,凡屬未經檢舉、未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
調查之案件,下列之處罰一律免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並得免除其刑:一、
第四十一條至第四十五條之處罰。二、各稅法所定關於逃漏稅之處罰。…以下
略。」
三、查商號實際交易期間之銷售額資料(110年9月至112年2月),參照財政部
109/01/31 台財稅字第10904512340號令:「前略…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
其當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得暫時免向國稅局申請稅籍登記,於當月銷
售額達營業稅起徵點時,應即向國稅局申請稅籍登記」、財政部75/07/12台財
稅第7526254號函:「訂定營業人使用統一發票銷售額標準為平均每月新臺幣20
萬元」,為營業人應辦理稅籍登記及使用統一發票標準之時間點規定。準此,依
照本商號實際交易期間試算,其應辦理稅籍登記之月份為110年12月,達使用
統一發票標準之月份為112年7月,其試算詳後附件一,此合先敘明。
四、今本商號擬依照稅捐稽徵法第48-1條規定,先行補報補繳交易期間111年7月
至112年2月(即稅籍登記日前一日止)之營業稅,適用稅率5%,申報銷售額合
計3,970,031元、稅額合計198,502元,其交易明細之計算詳後附件二。
五、補充說明者係,有關110年9月至111年6月交易部分,除110年9月至11月
因未達營業稅起徵點外,其110年12月至111年6月因核算未達使用統一發票
標準,應適用稅率1%查定課徵,故懇請 貴分局針對該期間之查定稅額,開立
(406)核定稅額繳款書出來,以利本商號前往金融機構繳納,其交易明細之計
算詳後附件三。
茲檢附下列資料供 貴局 查照
1.111年7月至112年2月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一式二聯共計XXX份
2.自動補報補繳營業稅繳款書證明聯正本共XXX份
申 請 人: ○○○企業社
負 責 人: ○○○
(以下營業人基本資訊如統一編號、稅籍編號、聯絡電話等略)
中華民國112年3月27日
在此補充說明,實務上我們在操作的時候,會先依網拍業者實際的銷售額資訊(註1),整理出未達起徵點、適用1%稅率期間、適用5%稅率期間等,針對適用1%稅率部分,因業者無法自行開立繳款書,故該部份我們會在申請書內載明,我方試算的金額,並請國稅局就該部分,於審核無誤後,協助開立繳款書(即申請書內的406繳款書),以利業者嗣後前往金融機構繳納,針對適用5%稅率部分較無疑義,直接適用稅捐稽徵法第48-1條規定,自行開立繳款書(註2),於前往金融機構補繳完畢後,將繳款書連同申請書、補報申報書等文件提出申請。
(註1).請網拍業者提出平台的交易資訊、紀錄或平台給與的銷售額報表
(註2).可至稅務入口網自行開立自動補繳營業稅繳款書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etw144w/401A)
(本文內容僅反映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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