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股東退出的方式-出資額拋棄(下)|胡宗奇


2023-12-14

關鍵字: "出資額拋棄""有限公司股東退出""有限公司減資"

文/胡宗奇(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榮譽會計師)

 

各位老闆,你是否曾經遇過這樣的問題,你投資了一間有限公司,但因一些因素,你想要退出經營,也就是股東的身分,但目前公司的狀況是,沒有多餘的現金可以減資退還現金給你,也沒有人想要承接你的出資額,這個時候你該怎麼辦,或許你可以朝「拋棄出資額」的方向去做,本文就以有限公司股東拋棄出資額為例,為您介紹相關的規定。【篇幅關係,共分成上、下等共二篇】

四、有限公司出資額拋棄-會計師簽證

    接下來要討論的是,有限公司股東拋棄出資額後,公司是否應依公司法第7條第二項規定,就變更登記的資本額,請會計師查核簽證出具報告書,實務上稱為資本簽證查核報告書。

    我們回想一下經濟部對有限公司拋棄出資額的見解:「有限公司股東聲明拋棄所持之出資額時,應由代表公司之負責人逕行辦理『減資登記』,惟公司章程應將該股東姓名及其出資額刪除,不列入修章次數亦無需檢附股東同意書。」

  既稱為「減資登記」,代表公司資本額確實減少,似應依照規定請會計師查核簽證資本額的變動,並出具查核報告書供公司檢送主管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惟從公司登記辦法 附表三 有限公司登記應附送書表一覽表中,除載明「減資」文字外,並無特別針對拋棄出資額說明、次參會計師查核簽證公司登記資本額辦法中,針對「減資原因」的說明,亦未見拋棄出資額(註1)。

    筆者認為,如認為出資額拋棄就是減資的一種,應適用上開條文由會計師查核簽證,則建議於公司登記辦法的附表說明及查核簽證辦法中,增列有關有限公司股東拋棄出資額的文字,以利實務上參酌使用;另一方面,我們可以去思考,既然股東拋棄出資額是單獨行為,一經意思表示即發生效力,那麼請會計師查核簽證的實益何在,是否確有必要,是否如同查核簽證辦法中的例外情形,免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以簡化作業(註2)。

    補充說明者係,依官方資料(註3),實務作業上辦理出資額拋棄變更登記仍應檢附會計師查核簽證報告書。

四、有限公司出資額拋棄-公司登記送件資料

    目前登記實務上,如欲辦理有限公司股東出資額拋棄的變更登記,應檢送以下文件辦理之。

文件

備註說明

1

申請書

委任會計師辦理者另附委任書

2

其他機關核准函影本(無則免送)

 

3

公司章程影本(註4)

刪除拋棄出資額股東姓名及出資額

4

公司章程修正條文對照表(註4)

建議仍檢附

5

會計師資本額查核簽證報告書

如下範本

6

變更登記表(註5)

 

7

股東拋棄出資額的書面文件

如下範本

8

政府規費新台幣1,000元

 

    有關股東出資額拋棄的書面文件,可參照以下範本1~2,並依實際情況酌予修正後出具之。

範本1、股東出資額拋棄同意書

股東出資額拋棄同意書(聲明書)

    本人 OOO 持有OO有限公司之出資額計新台幣00萬元,今聲明無條件拋棄全部出資額(或拋棄00萬元),即日生效。

    此致  OO有限公司

                               股東: OOO

                               身份證字號:

                               地址:

               中華民國000年00月00日

    補充說明者係,公司於辦理出資額拋棄減少資本變更登記後,應將該拋棄部分的出資額轉列資本公積-受領贈與。

範本2、會計師查核簽證報告書

資本額查核報告書

xx有限公司(統一編號: 00000000)為減資變更登記所編製民國000年00月00日之資本額變動表及減資明細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報表之編製係公司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報表表示意見。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公司登記資本額辦法」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該公司之資本額變動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該公司原登記資本總額新台幣(以下同)xxxx元,此次因股東向公司表示拋棄其所持有之出資額xxxx元,依法歸公司所有,即屬庫藏股(註1),並據以辦理庫藏股減資(註2)xxxx元,減資後資本總額xxxx元,詳如減資明細表。

本會計師查核結果,該公司本次減資,確實係因股東向公司表示拋棄其所持有之出資額所為之減資,依本會計師之意見,第一段所述之資本額變動表及減資明細表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公司登記資本額辦法」編製,足以允當表達該公司本次減資變更登記之資本額情形。

本查核報告書僅供公司向主管機關辦理資本額減資變更登記使用,不得作為其他用途。

oo會計師事務所

會 計 師 :

事務所地址:

電    話 :

查核簽證日期:中華民國  xxx  年  xx  月  xx  日

 

(註1).經濟部89年11月21日經89商字第89223461號函

(註2).經濟部94年4月15日經商字第09402045670號函

 

五、有限公司出資額拋棄-課稅規定

    最後,有關有限公司股東拋棄出資額,就公司依法取得的出資額部分,有無課稅的問題,參所得稅法第4條第一項第十七款有關贈與免稅所得的規定,採「原則免稅例外取自營利事業應稅」,此乃因自然人贈與本應課徵贈與稅,基於不重複課稅的規定,受贈人自無須再課所得稅,但營利事業因非贈與稅的課稅範圍,故但書說明取自營利事業贈與的部分不在此限(即應稅所得)。

    準此,套用到有限公司股東拋棄出資額,而由公司取得的部分,除依前開規定列入資本公積外,針對該金額公司應否課稅,取決於拋棄股東的身分為自然人或法人,倘是前者則為免稅、後者則為應稅,應列入其他收入課稅(註6、7)。補充說明者係,縱為自然人股東身分,其拋棄出資額,應屬財產損失,而無贈與稅的問題(註6)。

 

六、小結

    有限公司股東拋棄出資額的做法,於實務上雖較為少見,但當股東面臨想退出公司經營,但又苦無方式的時候,例如公司沒有現金可以減資退還出資額、又無人願意承接,導致無法做出資額轉讓,亦無虧損得以減資彌補,此時如股東不在乎能否拿回投資的現金,但又想退出公司,或許是一個可行的方向,最後我們以下表一當作本系列文章的彙總回顧。

 

表一、有限公司股東拋棄出資額,你該知道的五件事

問題

答案

1.拋棄的定義

民法第764條、最高法院98年台上字第1928號民事判決

2.經濟部對拋棄出資額的見解

經濟部103年10月21日經商字第10302345190號函、經濟部94年4月15日經商字第09402045670號函、經濟部77年8月17日商24539號

3.法院對拋棄出資額的見解

最高法院98年台上字第1928號民事判決、臺灣高等法院 100 年度上字第 309 號民事判決

4.實務作業應注意的事情

(1).取得拋棄股東的同意書(或聲明書)、(2).請會計師查核簽證、(3).公司減少資本變更登記、(4).是否涉及課稅問題

5.其他

雖經濟部見解認為拋棄出資額,於登記上毋庸檢附股東同意書,惟參部分法院的見解,建議公司仍可準用減資的規定,取得股東同意書並自行留存,以避免後續不必要的爭議

 

(註1).會計師查核簽證公司登記資本額辦法第8條:「會計師受託查核簽證公司減少實收資本額登記,查核報告書應分別載明減資原因(庫藏股減資、減資退還現金、減資退還財產、減資彌補虧損、分割減資)…以下略」

(註2).會計師查核簽證公司登記資本額辦法第2條:「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規定辦理庫藏股減資者,免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註3).公司登記實務宣導說明會問答集(經濟部中部辦公室-101年10月版)十、出資轉讓(五)問:有限公司股東聲明拋棄所持有出資額時,應如何辦理?應送書件為何? 答:有限公司股東聲明拋棄所持有出資額時,公司可辦理減資變更登記,應送書件為申請書、變更登記表〈2份〉、章程、章程修正條文對照表、股東拋棄出資額之書面文件、會計師查核報告書、及規費新台幣1,000元。

(註4).比照經濟部94年4月15日經商字第09402045670號函辦理,不列入修章次數;章程修正條文對照表,現已無強制檢附,惟為便利承辦人員審核修正之處,建議仍檢附之

(註5).變更登記表中 八、本次資本減少明細,請於空白欄位載明本次資本減少原因:拋棄出資額OOO元

(註6).參公司資本額登記及查核解析 作者 張德心會計師一書中,第576頁

(註7).財政部75/08/07台財稅第7525447號函:「公司自個人受贈之所得,免列入當年度損益課稅,應以其全數列入資本公積,公司自營利事業受贈之所得,應列入當年度損益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以其稅後餘額列入資本公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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