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聰智
榮譽會計師
A:1、預收--是收到款項,該筆款項未完成,尚未轉收入。
2、預付--是預付支出等,該筆支出,可能須要分攤,如保險費付,按期分攤。
3、國稅局會針對預收查核,看看是否應認列收入,而未認列,所以,在申報營所稅時,應注意其是否已實現,要轉列收入。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申請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請洽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