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宗翰
榮譽會計師
A:您好,合法的捐贈收據需符合以下幾個要件:
1.地方政府核准的立案登記字
2.捐款人姓名或公司抬頭
3.捐贈日期及用途
另依據財政部97年所發布之解釋令,公司對教育文化慈善團體之捐贈,於給付時免予扣繳稅款,惟應確實依所得稅法第89條第3項規定辦理列單申報主管稽徵機關並填發免扣繳憑單。因此公司若要認列該筆捐贈支出,除了收據本身須符合要件外,公司務必要記得填寫免扣繳憑單。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申請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請洽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