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文勝
榮譽會計師
A:依公司法267條員工或原股東不認購新股可以公開發行或洽由特定人認購。一般而言,若公司處於營運不佳狀況,員工及原股東大都放棄認購新股,董事會會找特定人認股。至於公開發行大都是公司營運狀況佳,公司即將上市櫃,為達股權分散標準,會由大股東放棄認股,然後透過承銷方式辦理對外認購,以確保股東人數會達主管機關標準。因認購價格都會低於該公司可能股票價格(合理股價),且中籤人於股票正式掛牌買賣後會有幾天蜜月期,再出售認購股票以獲取價差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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