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聰智
榮譽會計師
A:建議
1、公司出貨,不要用估價單,改用出貨單二联,一联讓對方簽回,有出貨單可以對帳。估價單是比較不正式文件,有時有估價但未做,容易有爭議產生。
2、尾款,未收?依規定,尾款未收回,仍要開立發票,或是,尾款收不回,那要修改合約,總價減除尾款,否則,會有未開立發票問題產生,及認列呆帳問題。
3、公司給廠商費用,要取得發票入帳。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申請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請洽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1.估價單只是作為報價參考用,而應以正式訂單或契約所訂價格為銷售額,如與客戶約定要去尾數時,即在訂單或契約註明並計算其單價,未來出貨時之單據及發票即依此金額請款。如未事先約明,而已開立發票向客戶請款時才發生,則尾數部分開立折讓單請客戶蓋章,以銷貨折讓處理。
2.至於所提公司也要給予廠商的費用,如指公司要付給上游供應商之貨款,公司也要求要去尾數支付,則與上述處理方式相同。如是指其他之費用則須視個案及其支付性質來決定認列為公司或客戶之費用。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申請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請洽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