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與一般取得資產之處理方式相同,只要是用於營業所需,可依取得之價格及剩餘之耐用年數攤提折舊,所繳之牌照稅及燃料費等稅金與耗用之汽油費、保養維修費用,均得列為營業費用。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