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文勝
榮譽會計師
A:獨資企業之資金與獨資者個人的錢,都是獨資者所有,但未了正確計算獨資企業經營成果,仍宜分開處理較妥。若獨資企業資金不足,需獨資者個人帳戶借入資金,可以以[資本主往來]科目列帳。好處是企業與獨資者資金明確區分,可以清楚記帳,來評估獨資企業經營好壞。不分開缺點是,資金彼此混淆,獨資者個人帳戶若有資金匯入,會被國稅局查核時認為是獨資企業收入,因漏開發票及漏報收入而補稅及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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