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佩雄
榮譽會計師
A:1. 【折舊】是固定資產的定期冲減數,但需單獨累積在【累積折舊】項下。【折舊、累積折舊】是專用於【固定資產 的 抵銷】項目。
2. 【攤銷】同樣是【未攤銷費用(本科目為非流動資產類)】的定期冲減數,主要是為分攤至【一次預付多年度的--費用型態科目】--如一次預付三年的廣告費 或工廠一次購置大量消耗用品等。但【每年攤銷數】無需單獨累積、而係直接冲減【未攤銷費用】。
3. 如果同一資產以此兩種不同方式記載,列入【固定資產總額 減 累積折舊】之數--就等於--【未攤銷費用】淨額(如均沒有殘值)。從淨額來看兩者並無不同--只是各自歸屬的科目有異。
4. 早期稅務上的固定資產係強迫認定【殘值 = 一個年度的折舊】,故早期稅務上【殘值】是影響兩種計算方式最大不同的地方,目前此點已不明確。
5. 【分攤年限】通常只是一個合理的【估計值】(只需一致適用--無須太過執著)。*【折舊年限】通常會依稅捐機關發布的標準(通常是足夠合理、又可避免爭議的--除非公司有反證)。*【攤銷年限】通常需要參考合約年限,如果沒有,則一般通常會選用三年及五年兩種以資簡化。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