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泰義
榮譽會計師
A:民國98年公司法修正後,雖已廢除公司最低資本額限制,但目前仍有少數特許行業依其他法律規定仍有最低資本額要求,例如經營就業服務業之實收最低資本額為新台幣50萬元、保險業為20億元、綜合營造業丙等為300萬元、土木包工業為80萬元等。因此,任何行業之設立資本額應考慮公司實際營運需求,避免設立不久即因資本額偏低導致公司資產顯有不足抵償其所負債務,而有依法應宣告破產之虞。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吳文勝
榮譽會計師
A:過去(民國98年以前)曾規定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資本額為五十萬元,有限公司為二十五萬元。但在民國98年公司法修正後,已廢除最低資本額限制,改為「足以支付設立直接費用」即可。惟公司申請設立時,雖最低資本額並不受限制,但仍需依公司法第7條規定,公司申請設立登記之資本額,應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後,登記機關才會核淮登記。因此,目前欲設立公司,可以考慮初期營運資金需求,及自我資金狀況,以作為公司設立時資本額之參考。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