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芳榕
榮譽會計師
A:1.依目前稅法的規定,以個人投資境外,再由境外投資大陸,節稅效果最大.
2.您可至投審會網站,下載對大陸投資的申請表格來申請,或委由會計師代您申請.
3.如果您的投資金額低於美金100萬元,則可待大陸公司設立登記完成後,6月個內檢附大陸公司登記資料,向投審會核備.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蔡日騰
榮譽會計師
A:目前國人赴大陸地區投資係依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5條第1項規定:台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經經濟部許可,得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一定金額以下投資,得以申報方式為之。因此對大陸投資以公司或個人名義進行,皆有受法規之約束。一般而言,以何種方式進行海外資會考慮的因素有:稅務、理財、轉化國籍、隱藏投資者之真正身份等等,因此採用何種身分投資,最終還是視本身需求而定。有關報備齊需主要是依據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至於詳細程序及所需文件可以向經濟部投審會詢問。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