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文博
榮譽會計師
A:不行,一般公司行號是不能購買農地的,個人的限制比較放寬,只要從事農業使用,任何自然人都能承受農地,不再限制身分。換言之,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是農企業法人組織(含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農業試驗研究機關)必須經申請許可後,才可購買耕地。
相關條文請參考:https://goo.gl/h95148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楊聰智
榮譽會計師
A:請參考農業發展條例34條規定:
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其符合技術密集或資本密
集之類目及標準者,經申請許可後,得承受耕地;技術密集或資本密集之類目
及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
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申請承受耕地,應檢具經營
利用計畫及其他規定書件,向承受耕地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 (市) 主管機關提
出,經核轉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並核發證明文件,憑以申辦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
。
中央主管機關應視當地農業發展情況及所申請之類目、經營利用計畫等因
素為核准之依據,並限制其承受耕地之區位、面積、用途及他項權利設定之最
高金額。
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申請承受耕地之移轉許可準
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