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佳瑜
榮譽會計師
A:站在管理者的角度,平均存貨=期初存貨+期未存貨/2 ;公式:銷貨成本/平均存貨 。可扣可不扣。二種方式可各算一次來做比較。應收帳款週轉率亦同。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李冠賢
榮譽會計師
A:依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規定週轉率公式如下:
1)應收款項(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週轉率=銷貨淨額/平均應收款項(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餘額(包括應收帳款與因營業而產生之應收票據)餘額
2)存貨週轉率=銷貨成本/平均存貨
依上述公式,並無規定應收帳款需扣除備備抵呆帳,存貨需扣除存貨備抵跌價損,所以實務上送件上市櫃審查時,有審查員要求採用應收帳款及營業產生應收票據之金額(未扣除備抵呆帳)計算應收款項週轉率。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