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冠賢
榮譽會計師
A:我個人認為貸方科目應該是「應付費用」,爾後必需由公司匯款給代墊之股東,再沖銷應付費用即可。「股東往來」性質是資金貸與,所以如果公司因營運資金不足,可向股東借入一筆資金,並貸記「股東往來」,公司再運用該筆資金償還股東代墊之費用款(公司借記應付費用)。若公司未向股東融資借款之金流記錄,國稅局會認定該「股東往來」金額係公司少列所得產生,而會有雙方爭訟產生。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吳文勝
榮譽會計師
A:如果該費用是貴公司應負擔的,負責人信用卡或個人現金先行支付,則其貸方科目可以"股東往來"列帳,日後可從公司戶頭(銀行存款)償還股東(負責人),借"股東往來"即可。但若是私人支出,公司就不應入帳。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