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芳榕
榮譽會計師
A:1.請先確認該收據是否可作為綜所稅申報列舉扣除額,如果是,則建議要開立有抬頭之收據(如果没有抬頭,持有人無法作列舉扣除)。
2.至於收入的認定,並不以收據是否有抬頭來認定。
3.坊間有開立無抬頭之收據,待有人向國稅局舉報時,自我証明是有開立但消費者未拿走的作法,國稅局不一定會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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