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通常倉儲成本(租用倉庫之租金及水電費或倉庫管理人員薪資)等在製造業被認為期間之成本,因與生產製造無直間關係,而列為當期費用,在買賣業中,理論上應作為存貨成本的一部分,但由於分攤計算費時耗力且金額不大(指占進貨金額之比例),通常也視為期間之成本,而列為當期費用或於期末轉入銷貨成本中,而不會攤至期末存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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