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芳榕
榮譽會計師
A:1.產品單位成本包括料、工、費。料的量有BOM為標準,超過或不足,就要作分析;工跟費如果可以直接歸類至料,例如加工費。
2.如果要分攤,則應採用標準產量、標準工、標準費,那麼才能作量差及價差的分析。
3.實務作法上,應採用滾動式的標準,例如以三個月為一期,將實際可控制的列為標準,待三個月後再作調整,總之,以前三個月作為標準,誤差就不會太大。
4.同時能考慮淡旺季尤佳。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吳文勝
榮譽會計師
A:就成本會計制度中可以採用標準成本制來作為產品單位成本之計算,對於標準單位成本與實際單位成本中若有差異可以區分為價量分析,針對分析結果來探討是標準設計問題或生產過程或採購過程中價格或投入量問題,以作為營運管理之參考。因此您的說法並沒有錯,惟在執行上應確保標準單位成本之設計是合理的,以免造成管理上之困擾。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