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除裡會計師所述程序外,盈餘轉增資案經股東會決議通過後,尚須召開董事會決議發行新股及增資基準日後,檢附資本額變動表股息紅利轉增資配股明細表及盈餘分配表等相關文件給會計師查核簽證出具報告書,於增資基準日後15日連同公司變更登記所需文件送公司登記主管機關辦理登記,併請參考。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李冠賢
榮譽會計師
A: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盈餘轉增資,係由管理階層依據章程規定(須符合章程內容有關提列員工紅利、董監事酬勞及現金或股票股利之比例等規定)編製盈餘分配之議案送交董事會討論,若須提高額定資本額者,須一併將修正章程議案提請董事會討論,董事會通過後,提交股東會討論並通過,再將相關資料聳經濟部商業司或直轄市政府經發局等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再向國稅局辦理稅籍變更登記。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