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成
榮譽會計師
A:一、企業對外籌措資金的方式大體分為二種,一種為發行公司債,以債
券的形式對外募集資金,公司債持有人為發行公司之債權人;另一
種為發行股票,股票持有人為發行公司之股東。發行公司債與發行
股票籌措資金比較,有下列優點:
(1)資金成本較低
公司債之利息為公司的費用,可節省公司的所得稅,而股利並
非費用,不能減少所得稅。
(2)避免股權分散
債券持有人無表決權,發行債券不會造成原有股東對公司控制
權的降低。
(3)舉債謀利
公司債付息金額固定,當公司以舉債所得資金賺得的利潤大於
公司債的利息時,股東之報酬即可提高。
(4)通貨膨脹對債務人有利
公司債到期時,發行公司(債務人)只需依公司債面額清償。由
於其金額固定,在物價上漲時期,其實質的清償較少,對債務
人有利。
二、綜上所述
若公司為發行"股票"或"公司債"者,則為籌資,反之;公司購買"股
票"或"公司債"者,則為投資
三、計算的方式
若是"股票"則參考發行價格與發行公司淨值,若是"公司債"則參考
市場利率與票面利率算出發行價格。兩者發行皆有可能產生"折
價"或"溢價",股票發行折溢價會列入資本公司,公司債發行折溢價
則列入公司債加減向(溢價為加項,折價為減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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