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如公司以員工因債務問題不想投保而未依規定投保的話,仍會必依法處罰並需補償勞工之損失,原則上應避免雇用此類員工,至於如仍雇用則須承擔上述違法風險,至於轉移其他(指違法被罰以外,如勞保老年給付或非職災之傷殘死亡等給付)風險,使可以透過投保團體保險加以分攤或補足。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謝文博
榮譽會計師
A:對方之前有投保過勞保嗎?有投保過,而且尚未領取老年給付的話,貴公司除了職災保之外,還要再辦理勞保及勞退金;如果對方以前都沒有投保過勞保的話,因為超過65歲了,就只能辦理職災保跟勞退金。至於第二個問題,依規定還是得辦理投保。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