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冠賢
榮譽會計師
A:1)產品的包裝設計,若屬產品完成過程必需投入的成本,可列為製造費用-包裝費,若僅在設計開發階段尚無法在生產過程使用,則列為營業費用-其他費用中。2)美術類的設計,若是為推銷產品的設計,可列營業費用-廣告費。3)活動會場的場地設計費,亦是廣告促銷活動性質,因此列為營業費用-廣告費。因設計費就算單獨表達於公司費用明細表中,稅務申報時並無設計費這個科目,所以公司若無設計費科目,可直接列為營業費用-其他費用中即可。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吳文勝
榮譽會計師
A:所述,不管是產品包裝設計(如紙盒)或美術類設計或活動場地設計,都是屬於提供勞務所產生,若不想詳細區分,可以用"勞務費"科目來代替。若屬個人勞務提供應扣繳所得稅及申報,若屬營業事業應取得合法收據或統一發票據以入帳。有的人會將產品包裝設計以"包裝費"或"廣告費"入帳。美術類之設計,如裝璜設計或建築師設計,會以"工程費用-勞務費"入帳,場地設計費以"其他費用"入帳。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謝文博
榮譽會計師
A:葉先生/小姐好,如果不想明確區分,且金額不重大,可以在營業費用項下,另設一個科目「設計費」或其他名稱,可自行決定,然後把相關的費用都放在這個科目下,或者入在「其他費用」亦可。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