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聰智
榮譽會計師
A:1、行號可以不用報負責人薪資,報負責人薪資,若大於薪資扣除額,負責人要多繳綜所稅及二代健保費。
2、勞健保局對於行號負責人投保,是用這家行號的盈餘去計算,所以,可以不用報負責人薪資。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唐佩雄
榮譽會計師
A:1. 如屬查定課徵營業稅之小規模行號,申報薪資無法從所得中扣除,會增加個人綜所稅。
2. 但是一個營利事業完全沒有薪資也是一種奇怪的現象。象徵性的每月份報個幾千塊就可避免不正常的現象,對稅負又影響有限,其實也是不錯的方式。
3. 如非屬小規模營業人之行號,申報薪資只會【減少】個人綜所稅。由於計算相當複雜不在此作說明。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