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文勝
榮譽會計師
A:殘值係指固定資產已屆耐用年限剩餘之價值。可以估計固定資產使用年限加一年作為殘值。如固定資產成本120萬,耐用年限5年,殘值就是20萬。(120萬/(5+1))。依所得稅法第54條規定:固定資產計算折舊時,應預估其殘值,並以減除殘值後之餘額為計算基礎。另查核準則第95條規定:營利事業固定資產計算折舊時,各該項資產事實上經查明應有殘值可以預計者,應依法先自其成本中減除殘值後,以其餘額為計算基礎。因此,建議所有固定資產依固定資產耐用年限表規定估計使用年限再加一年估計殘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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