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聰智
榮譽會計師
A:1、國稅局會認為,貸方的股東往來是漏開發票,由股東收款,公司缺錢,再由股東匯到公司,當股東往來,國稅局會查,股東是否有所得申報,是否有那麼多錢的來源等。
2、應避免巨額的股東往來,可以轉換成現金增資方式。
3、營所申報書出現股東往來,不管是借方或貸方,容易被選案查核。會衍生補稅風險。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吳文勝
榮譽會計師
A:股東往來之風險可以分為股東往來科目餘額為借餘或貸餘。借餘是公司將資金借予股東或被股東挪用,依公司法第15條規定是不可以的,但依所得稅法24條之3規定公司應設算利息收入申報營所稅。貸餘是股東借款給公司使用,若是真的借款,則公司無風險(但股東個人可能會有風險);若非真的借款,一般常見都是公司虛拿進項憑證入帳,但公司沒相對付款,改以股東往來列帳(稱說股東墊款),有被國稅局查核剔除費用補稅及處罰風險。借餘情況,部份公司常於期末時將借出資金返還沖消股東往來,期初再將資金轉出去。或請股東開立個人票據償還公司,公司於應收票據科目入帳以掩飾。貸餘情況恰好相反,公司將資金償還股東,轉入私人帳戶運用,或開立支票償還股東借款,將該票據隱藏在應付票據科目中。以上虛飾報表狀況都屬不法,不鼓勵企業選用。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