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美惠
榮譽會計師
A:您好:
一、規範:主要是根據「經濟部提供科技事業或文化創意產業具市場性意見書作業要點」。
二、申請書件:
1. 國內/外科技事業或文化創意產業申請發行上市/櫃股票「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意見書」申請書
2. 科技事業意見書送件檢查表
三、相關撰寫可根據「國內科技事業產品或技術評估報告書撰寫說明」,簡要摘錄規定如下;
1.應以 A4 規格紙張中文直式橫寫(由左至右)製作,每行 25 字,每頁 24 行。
3.各項市場調查資料應註明資料來源及資料日期。
4.計畫書應編頁碼。
四、相關文件請參考經濟部工業局網站。
五、並非特別難取得資格,惟公司申請時需具市場性,相關規定可參考經濟部提供科技事業或文化創意產業具市場性意見書作業要點。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