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和瑞
榮譽會計師
A:您好!1.內部控制作業三個主要目的為:(1)法令遵循,(2)報表正確性及(3)營運效率及效果。2.為達成上述目標應依公司作業,區分銷售及收款循環、採購及付款循環、生產循環、薪工循環、融資循環、固定資產循環、投資循環、研發循環及電腦資訊系統循環等九大循環,建立內部控制作業處理準則。3.內部控制運作有效,除健全制度如控制點及落實內部稽核作業,更需要公司整體經營理念及經營政策相互配合。4.惟執行內控內稽作業往往與營運業務部門及人員,角色衝突。5.若能有外部審計單位如會計師事務所內部控制建議書,可緩和彼此間角色衝突。6.為公司長遠永續成長及經營亦為內控內稽目標,應與公司營運目標一致。結論:內控內稽最有用的資訊應為外部審計單位「內部控制建議書」。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