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聰智
榮譽會計師
A:1、可以建立零用金制度,公司為控制現金支出,大額的支出(可訂出多少錢),均使用支票付款(或匯款),但對小額的支出則設置定額零用金,交由專人保管支付,此制度即稱為「零用金制度」(定額預付制)。零用金支用時,須取得合法憑證,但不作認列費用的分錄,僅於零用金登記簿(非正式帳簿,是備忘記錄簿)作備忘記錄,待保管人檢附單據報銷費用,要求撥補時,才認列費用。
2、保管零用金的人,沒有任何稅捐問題。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吳文勝
榮譽會計師
A:依所得稅法24條之3規定:公司之資金貸與股東或任何他人未收取利息,或約定之利息偏低者,除屬預支職工薪資者外,應按資金貸與期間所屬年度一月一日臺灣銀行之基準利率計算公司利息收入課稅。貴公司,將公司資金先匯入私人帳戶(股東往來或其他應收款入帳),再由私人帳戶代墊採購款,之後再以發票領款再匯私人帳戶,這種行為可推論為公司將資金貸予個人,應依上述規定計算或設算利息收入課稅,無贈與問題。對於貴公司採購款,安排由私人帳戶付款,也不妥當,請應注意。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