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佩雄
榮譽會計師
A:1. 財政部「網路購買國外貨物應注意事項」中規定:自107-01-1起進口貨物免稅門檻調降為2000元(原為3000元)。(完稅價格超過2,000元者,應按全額課徵進口稅費捐--關稅、貨物稅及營業稅)。
2. 向國外網站購物,可以保留--用截圖方式截取下訂畫面(或下載、或列印)、資金扣款或支付證明文件、以及快遞等運送單據,據實入帳即可(因為在國內營業稅率<企業所得稅率)。
3. 在網站上購境外的服務或雲端主機、網域--(1)如果係提供國內營運用;(2)如果只涉及到營業稅(不涉及關稅、貨物稅);(3)如果是專供經營【應稅】貨物或勞務使用, ★ 則【免予繳納】營業稅。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申請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請洽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