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和瑞
榮譽會計師
A:您好!1.出口快遞貨物之輸出人,如果委託報關業者辦理報關手續,報關時應檢附委託書及相關文件;出口貨物離岸價格沒有超過5萬元,除涉及輸出規定等情形外,得以簡易申報單辦理通關(如用FedEx寄送);2.如果出口貨物離岸價格超過5萬元,不得採用簡易申報,應依一般出口貨物的通關方式辦理通關);3.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7條規定,外銷貨物或勞務其營業稅率為零,限額與稅率無關,但貨物出口通關方式將有區別。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