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文生
榮譽會計師
A:您好,小規模營業人要改採使用發票,稅局一定會核准。但要注意的地方,當年度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時,記得將採查定課徵這段時間之銷售額列營業收入申報,每單月份記得主動於15日前將營業稅申報並繳稅完畢,以上提醒。
另外截取國稅局新聞稿之例子如后:舉例說明,甲商號原經核定為免使用發票之小規模營業人,每月查定營業額為15萬元,免用統一發票期間查定營業額為90萬元(15萬元x6個月),於105年7月1日變更為使用統一發票商號,7月至12月開立統一發票營業額為550萬元,則甲商號於106年5月辦理10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應申報之營業收入總額為640萬元(即550萬元加90萬元),如僅將開立發票期間之營業額550萬元列為營業收入申報,甲商號將會短漏報90萬元的營業收入。又甲商號如經調查發現當年度免開立統一發票期間之實際營業額為150萬元,應申報之營業收入總額為700萬元(即550萬元加150萬元),如僅併計原查定營業額申報營業收入640萬元(即550萬元加90萬元),則將會短漏報60萬元的營業收入。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front/ETW118W/CON/441/6979372597383127222?tagCode=NDownload9(此連結是改採使用發票之申請書)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曾伊齡
榮譽會計師
A:你好:
可以喔!財政部鼓勵營業人使用發票..你可以到當地所屬稽徵機關申請辦理使用統一發票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