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雅裕
榮譽會計師
A:您好,請問您的問題是著重在如何設計業務分潤佣金的基礎嗎?與開立予客戶發票的關聯性?如何做到簡便計算與勾稽嗎?若是,再煩請您進一步洽詢呦!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申請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請洽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蔡淑惠
榮譽會計師
A:您好!銷貨商品後應開立發票,即為帳上「銷貨收入」,公司產生此收入勢必也產生了相對應的成本及費用,所以出售商品的成本即為「銷貨成本」,僱用員工銷貨商品的費用即為員工的薪資及獎金即為「薪資支出」,若委外銷貨所支付的佣金即為「佣金支出」。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申請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請洽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您好,貴公司之業務銷售分潤傭金如給第三人(非員工)應屬佣金費用,如果是給員工則是業務獎金為員工薪資之一部分,公司銷售貨物或勞務仍應依售價(向客戶收取之價金)開立發票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申請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請洽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