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建州
榮譽會計師
A:註銷公司時處理固定資產,是否應開立統一發票。這個問題的關鍵並非固定資產的帳面價值、耐用年限或殘值,而是固定資產實際上可以賣到的價格。
就算固定資產在帳上已無殘值,但可能可以賣500元、5,000元,甚至50,000元,這時就應該照實際出售價格開立發票,並認列處分資產的損益。
尤其是車子,雖然一般在五年內就會讓車子提列完折舊,但在中古市場上,就算十年的老車出售時都還可以收到數萬元,國稅局很容易掌握各廠牌、各年份,舊車子的市價為何,所以不能因為折舊完畢,而忽略有實際收到錢的事實,而有收到錢,就一定要開立統一發票。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您好,公司解散後辦理清算申報,如帳列有固定資產(車子、生財器具)雖已達耐用年限,且無殘值,亦須依實際處分(例如報廢車或鐵製辦公設備以廢鐵出售)時之價值,依規定開立發票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