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聰智
榮譽會計師
A:1、企業社增加資本額,我覺得不必要,因為不管多大資金額,在銀行借款方面,都是沒有幫助的(借不到錢),只是增加以後移轉的贈與稅或遺產稅或資金買賣的困擾。
2、若真的要資本額大,可考慮改為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以後和銀行往來借款比較好,由股權控制經營,轉讓是股權轉讓。
3、另在責任上,企業社是無限責任,個人產財會有扣押問題,有限(股份)公司是有限責任,個人財產不會公司出問題而被扣押。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江文生
榮譽會計師
A:未上市、未上櫃且非興櫃之公司股票,遺產價值以被繼承人死亡日該公司之資產淨值計算。獨資、合夥商號以登記資本額估算,若屬依規辦理年度結算申報者,其計算方式比照未上市、未上櫃且非興櫃之公司股票之估算。於計算公司資產淨值時,土地價值部分,應依照死亡日當期的公告現值計算。當公告現值大於帳面價值時,應依照死亡日當期的公告現值計算,扣除土地增值稅準備,但帳面價值高於公告現值之情況,以帳面價值為準。公司累積未分配盈餘數額,應以國稅局核定數為準。(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第29條、財政部71.6.19台財稅第34573號函、財政部72.5.12台財稅第33328號函)贈與稅的免稅額及遺產稅扣除額皆有不同,這個需要全面考量才知道要採贈與方式或繼續方式,如果資本額越大,淨值越高,超過贈與免稅額的部份就要繳納贈與稅,但如果以繼續之方式,未必會繳納遺產稅。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