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文勝
榮譽會計師
A:新創企業對固定資產管理,可以採表格方式管理所取得之資產,一般配合稅務要求,支出80000元以上列為列管及列帳之資產(編財產目錄),80000元以下列為列管不列帳之資產(費用化資產),對於資產應編列項目,如運輸設備,辦公設備,生財器具或其他設備,並配合財產編碼管控。所以表格化管理,可以有財產編號,財產項目,財產名稱,取得日期,取得金額,保管人等。以上請參考。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