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宜威
榮譽會計師
A:視金額及持有種類。如於免稅額內220萬「當年度無其他贈與行為無使用免稅額」,直接以贈與即可,如超過則視公司種類看是否分年贈與,如緩不濟急買賣轉移的話須注意幾點1.如為有限公司直接買賣的話,淨值超過持有成本會依財產交易所得課稅,須注意。2.如有股份有限公司亦區分有印股票及未印股票,如未印製股票,淨值超過持有成本部分,亦會依財產交易所得課稅,須注意,可以印製以符合出售證券交易所得個人目前免徵之規定。並注意如為交易,二親等內需有相關財力及金流證明,避免誤觸法令稅負加重、被處罰。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吳文勝
榮譽會計師
A:假設股權轉讓標的是有印製股票之公司股份,如果贈送金額在新台幣220萬(股數×每股淨值)免稅贈與額度內,建議以贈與方式處理。若媳婦有財力,且以買賣方式所繳納證券交易稅金額(買賣金額千分之三)低於贈與稅金額,則建議買賣。除以上說明外,若有特殊需求,應視個案而定。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