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重佑
榮譽會計師
A:公司股東間的權益在我國公司法都已經有完整的規定,實際上不必在另外簽訂一份合約。基本上,股份有限公司是以股份數代表說話權跟盈餘分配權的大小與多寡。有限公司每人說話權相同,盈餘依照出資額比例分配。惟有縣公司也可以將章程訂為依出資額決定說話權,如此,與股份有限公司很像了。
重點在於說話權如何。
所以有新股東加入時,新舊股東會先討論說話權的大小,並且在入資時先行反應。通常,虧損公司會先將原股東權利降下來,所以會先行減資,再讓新股東增資進來。賺錢的公司,則會讓新股東用相對較高的價格取得公司股份(相對降低新股東說話權),所以會產生溢價出資的情形。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江文生
榮譽會計師
A:開公司不怕公司虧損,因為都賠錢,所比較不會有爭吵。當公司賺錢時,每個股東都會跳出來說自己付出很多,想要多分一點之類的,往往就造成公司無法持續經營。所以,建議合約上要註記,費用開銷要怎麼做分攤,有賺錢時應該要如何去做盈餘的分配。至於其他的,只要合約上內容,新股東都有仔細詳閱後,並在上面簽名蓋章,並做法律上的公證,應該就比較沒有問題。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