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冠賢
榮譽會計師
A:財政部1080201新聞稿
旅館業者運用境外訂房網提供訂房,應依法開立發票或辦理扣繳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國內旅館業者經由境外電商業者架設之等訂房網站提供訂房,依照與境外電商合作型態的不同,稅務處理方式也有差異,旅館業者應依不同銷售行為模式而開立發票或辦理扣繳作業。
該局舉例,甲旅館運用A境外電商訂房網站提供訂房,消費者向A境外電商支付房價2,000元,A境外電商扣取平台服務費100元後支付給甲旅館1,900元,甲旅館應開立1,900元三聯式發票予A境外電商並報繳營業稅。如為紙本發票,應以掃描方式傳送予A境外電商,並保存發票正本及寄送紀錄,或將發票正本交付予境外電商之報稅代理人,若經稽徵機關查獲或經人檢舉未依法給與憑證,依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將按銷售額的5%處以行為罰。又國內旅館業者應儘速導入開立雲端發票系統,由境外電商以電子郵件接收雲端發票,可節省寄送、交付發票所耗費之人力及時間。
該局舉另一案例,乙旅館運用B境外電商訂房網站提供訂房,由甲旅館自行於消費者入住時向消費者收取房價2,000元,並另行支付平台服務費100元予B境外電商,甲旅館應開立2,000元發票予消費者並報繳營業稅;支付100元服務費予B境外電商的部分,屬於購買國外勞務行為,應依營業稅法第36條第1項規定報繳營業稅,倘該購進之勞務專供經營應稅貨物或勞務之用,免予繳納,另應依所得稅法第88條規定辦理扣繳。
請依上述規定辦哩,另外BOOKING.COM是設立在荷蘭的公司,與我國有租稅協定,所以可以自行向所屬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免辦理扣繳通報,另外,依據營業稅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貴公司若屬買受人為依第四章第一節規定計算稅額之營業人,其購進之勞務,專供經營應稅貨物或勞務之用者,免予繳納,僅需按期申報401紳報書,將給付價款填列購買國外勞務欄位即可。 貴公司若為兼營第八條第一項免稅貨物或勞務者,繳納之比例,請參閱兼營營業人營業稅額計算辦法中按不得扣抵比例計算或採用直接扣抵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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