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重佑
榮譽會計師
A:用自然人名義而非公司名義購置不動產,再將不動產出租給公司,可能更有結稅效果。
因為公司支付的租金百分之百可以列為公司的費用,但出租人只要將其中的57%列為收入,且個人的稅率大多低於20%(公司稅率),所以節稅效果通常比較好。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您好,以公司名義買房屋當辦公用途,是有節省租金,可認列房屋修繕與折舊及貸款利息費用等優點,但是否可達節稅效果,則須再考量自己公司的獲利與採用何種報稅方式,個案評估後才能確定。當然,購屋需要龐大且長期資金,公司資金是否能支持此項政策,應該是優先要考量的因素。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