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併購代表合併與收購。合併又分為吸收合併和創設合併,收購又分為資產收購和股權收購,每一種處理方式皆不同,涉及的法令有企業併購法、公司法和相關稅法等,可說相當專業。因此,100萬資本額併購500萬資本額的公司,應先釐清是購買營業資產還是購買股權,還是兩家公司想合併後成立一家新的公司亦或是兩家公司合併後留下一家公司,另併購之前,還要做資產評估,看兩家公司實際價值(公平價值)為何,以計算換股比例或決定收購價值,因此,會需要一個專業的會計師和律師參與其中。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唐佩雄
榮譽會計師
A:(1)併購公司還是屬於投資的項目,通常帳上的會計科目會用「長期股權投資」科目。
(2)合併時子公司資本額會與母公司「長期股權投資」科目對沖,故母公司併購後的資本額仍然是原資本額100萬--不會是600萬。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