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貴公司之半成品有部分是採購進來,有部分是自製。就外購部分來說,購買半成品對公司而言為原料進料,不宜以半成品科目入帳。就自製之半成品而言,可參考申報書第4頁之營業成本表之製造業部份,半成品為在製品,製造成本+期初在製品-期末在製品=製成品成本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申請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請洽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唐佩雄
榮譽會計師
A:(1)在成本計算過程中--半成品其實就是在製品。但是考慮到有部分在製品可能在製造過程中需要外購,或者在製造完成(成為製成品)之前就有半途出售的狀況,對這類在製品因為增加了成本處理程序的複雜度,通常會重新定義為半成品,以便與單純的在製品有所區分。但是在主要報表上不會刻意表達出半成品的處理過程,因此主要的營業成本表中不會出現半成品的項目。
(2)一般電腦化成本系統計算的關鍵,必須將這類的半成品拆分成不同的類型分別處理。一般會將外購半成品等同原料處理;而出售半成品則等同製成品處理,期末半成品盤存則併入報表中的期末製成品盤存項目內。如果將這三種類型當成一種產品處理,系統計算上一定會混亂。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申請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請洽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