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合夥人之損益分配有幾個特點:1.盈餘強制全數分配。2.盈餘分配方式依據合夥契約約定,若合夥契約無約定,則依出資比例分配。3.分配盈餘時應使用合夥人往來科目。分錄為:(1)借:本期損益 50萬; 貸:合夥人往來-甲 25萬;貸:合夥人往來-乙 25萬(2)借:合夥人往來-甲 25萬;借:合夥人往來-乙 25萬;貸:銀行存款 50萬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唐佩雄
榮譽會計師
A:(1)我國合夥企業採資本登記制,因此損益最好另外結轉合夥人往來帳戶,在資產負債表上--資本帳戶與合夥人往來帳戶--可將兩個科目併列,以維持資本帳戶與登記資本一致。
(2)分錄為【借】本期損益: 50萬元; 【貸】:合夥人往來(1) 25萬元; 【貸】:合夥人往來(2) 25萬元。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