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1)如果是參與公司的抽獎,抽中300禮卷,因扣繳稅額小於2000元,若為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免予扣繳,仍應列單申報;但若給付此人全年給付所得不超過1,000元者,得免列單申報。(2)中獎人如為非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則無論中獎金額多寡,均按中獎額之20%就源扣繳。如摸彩的獎項為獎品,應按獎品的時價為獎額扣繳稅款。(3)對同一納稅義務人全年給付前二項所得不超過新臺幣一千元者,得免依本法第八十九條第三項規定,列單申報該管稽徵機關,前兩項係指第13條第1.2項,即第一項之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第二條規定之所得及第二項之在一課稅年度內在臺灣地區居留、停留合計滿一百八十三天之大陸地區人民,如有第二條規定之所得,因此都是指第二條規定的所得。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唐佩雄
榮譽會計師
A:(1)如果是參與一般公司的抽獎,抽中300禮卷,免予扣繳,仍應列單申報;但公司對同一納稅義務人全年給付所得不超過1,000元者,得免列單申報。
(2)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13條之「全年給付前二項所得」,除第13條第1項1-7款的除外規定外,均係指該標準第二條規定之所得。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