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貴 公司購買商辦大樓,若向個人購買無法取具發票時,則可依唐會計師所述之方法計算房地比,若向營業人購買,應有取得統一發票,依規定出售土地可免開發票,建物應依營業稅施行細則第21條的規定開立發票:營業人以土地及其定著物合併銷售時,除銷售價格按土地與定著物分別載明者外,依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含營業稅)占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含營業稅)總額之比例,計算定著物部分之銷售額。其計算公式須注意房屋評定價格需乘以1.05計算為含稅價格。相關新聞稿請參考https://www.cna.com.tw/postwrite/Detail/94763.aspx#.XqoWkmgzZPY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唐佩雄
榮譽會計師
A:(1)沒錯,如果購買房地合約中沒有明確區分房屋及土地的購買價格,則購入房屋的契約價格為【契約總價ⅹ房屋評定現值÷(房屋評定現值+土地公告現值)】(均不含營業稅)。
(2)但【房屋購入--總成本】除(1)項外,尚需另外加計應分攤之契稅、佣金、代書費及規費等費用。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