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支付了四個月(4月~7月)的大樓管理費可直接作為公司之其他費用,或於支付時作預付費用,之後依月分認列費用。另補充相關稅法規定,依財政部賦稅署48台財稅發第01035號令規定,租賃雙方如約定由承租人代出租人履行其他債務或繳納應由出租人負擔之費用,即為租賃財產之代價,與支付現金之性質完全相同。又因公寓大廈管理費屬公共基金之一部分,不論房屋是否出租,區分所有權人依規定負有繳納義務。因此,承租人代出租人繳納之大樓管理費及停車管理費,應屬出租人之租金收入,則承租人於辦理扣繳稅款時,應以承租人負擔之金額在內之給付總額為計算扣繳稅款之基礎。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申請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請洽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曾俊達
榮譽會計師
A:Dear 黃 先生/小姐
若要明確區分各月費用,假設每月管理費25元,分錄如下:
一、4月 (借)其他費用-四月 $25,(借)預付費用 $75 (貸) 銀行存款(現金) 100。
二、5~7月, 按月沖轉預付費用,分錄如下:(借)其他費用$25(貸)預付費用 $25。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申請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請洽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匡宗臺
榮譽會計師
A:黃 先生/小姐您好
分錄如下:
(借)其他費用 XX
(貸) 銀行存款(現金) 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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