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一、於申報繳納期限內,得以網際網路重新申報。二、非於申報繳納期限者,應向所在地稽徵機關,按下列方式辦理更正:(一)更正當期(月)申報資料:1.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或直接扣抵法相關附表,應填報更正之申報書或附表辦理更正。2.進、銷項營業資料、零稅率銷售額清單資料應重新錄製媒體檔案辦理更正。3.營業人辦理本項更正時,應提示完成網際網路營業稅申報報繳資料或營業人媒體檔案遞送單。(二)更正非當期(月)申報資料:營業人應填寫申請書敘明事由,並檢附更正申報書及證明文件辦理更正。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申請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請洽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陳冠宙
榮譽會計師
A:可填列營業稅申報書更正申請書,並檢附更正後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更正後應補繳稅款者應先補繳並檢附繳款書申報聯或證明聯)及相關證明文件(例如正確的發票影本)送公司申報所管轄之稅務機關申請即可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申請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請洽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