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國內法人買賣境外基金產生的資本利得或取得境外基金配發之配息、配權,須計入營所稅課稅。若屬於利息收入,分錄為借:銀行存款 貸:利息收入。於申報營所稅時,應注意曾有某公司取得境外債券孳息之海外利息所得70餘萬元,因無扣(免)繳憑單,該公司誤以為不用併計課稅而漏報該筆所得,遭查獲補稅處罰。另,國內外基金並不是以基金投資區域區分,更不是在國內銀行或投信公司買的基金,就是國內基金,營利事業在購買基金時就必須清楚區分是國內基金還是國外基金,在申報處分基金所得及相關配息時應特別注意,避免因不符合規定而遭補稅及處罰。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蔡日騰
榮譽會計師
A:一般而言,海外基金係屬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而所收取的配息會以股利收入方式處理。至於營所稅方面, 須注意國外基金係指登記註冊在我國以外之地區,由國外基金公司所發行,經我國政府核准後在國內銷售之基金,其處分基金之利得屬於境外投資所得,不適用有關證券交易所得停徵所得稅之規定,故仍應併計營利事業所得額申報納稅。另,國外基金配發孳息之收益,亦屬營利事業的境外所得,應併計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