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日騰
榮譽會計師
A:依所述之營運模式, 整個交易關係在於 貴公司與會員之間, 而依規定平台業者向買受人收取全部價款,並於扣取平台佣金後支付給課程主辦單位,課程主辦單位應就自平台業者實際收取價款,開立統一發票與平台業者,並依營業稅法規定報繳營業稅。但如交易關係在於課程主辦單位與會員之間. 則課程主辦單位自行向買受人收取價款,並另行支付平台業者佣金與平台業者,課程主辦單位應就自買受人收取之全部價款,開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依營業稅法規定報繳營業稅;其支付平台業者之平台佣金並依營業稅法規定報繳營業稅。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貴公司提供平台讓課程主辦單位上架課程並收取佣金,亦即係扮演消費者與課程主辦方之間之媒合角色,故應開立抽成佣金發票予課程主辦方;向會員收取100元之費用時,借:銀行存款100 貸:代收款90 貸:佣金收入6 銷項稅額4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