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重佑
榮譽會計師
A:1. 股東間股權轉讓,其股權與資金均在股東間流動,與公司無關,公司不必作帳。
2. 股東間股權轉讓,不管所轉讓股權是多少,雙方均需以實際議定價格分別入帳,賣方依實際出售價減除投資成本列為個人的財產交易所得,買方則列為投資成本,之後出讓時再與賣價比較認列財產交易所得。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申請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請洽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有限公司股權之移轉屬於財產交易所得,以售價與出資額間之差異為財產交易所得或損失,併入個人綜所稅申報。因此甲股東退股600萬元,出售之交易價為多少應以實際交際價格為準。若售價為600萬元,則財產交易所得為0,若售價為100萬元,則財產交易所得為-500萬元(無財產交易所得)。另問題二,股東之間之股權移轉,與公司帳無關,係股東們之私下交易,公司無須掛帳。惟有限公司股東出資轉讓之生效,應依公司法第111條第1項規定,取得其他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惟因章程記載股東及其出資額事項,故須配合辦理修正章程登記。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4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申請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請洽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