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伊彤
榮譽會計師
A:與公司業務相關申請文件的行政規費,例如:申請使用執照謄本/建築圖說等規費收據, 是可以列為公司的營業費用,作為年度營業事業所得稅的收入的抵減項目, 為營業費用。但因其規費收據,為收據性質, 並沒有進項稅額可以抵每二個月營業稅申報的銷項稅額。以上回覆。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依營業稅法第33條規定,營業人以進項稅額扣抵銷項稅額者,應具有載明其名稱、地址及統一編號之左列憑證:一、購買貨物或勞務時,所取得載有營業稅額之統一發票。二、有第三條第三項第一款規定視為銷售貨物,或同條第四項準用該條款規定視為銷售勞務者,所自行開立載有營業稅額之統一發票。三、其他經財政部核定載有營業稅額之憑證。由於申請文件的行政規費(如:申請使用執照謄本/建築圖說...等)並非營業稅法第33條規定之可扣抵銷項稅額之憑證,因此無法扣抵營業稅款,僅能以支付之全額作為費用列支。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吳政鴻
榮譽會計師
A:您好,若要扣抵營業稅,原則上取得的憑證必須是統一發票,收據不含營業稅額不能扣抵,若要扣抵營所稅(認列費用),必須取得符合所得稅法及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規定的原始憑證。依您所述,行政規費一般都是取具收據,所以不能扣抵5%營業稅銷項稅額,但營所稅可帳列雜費或其他費用,抵減課稅所得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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