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鋒榮
榮譽會計師
A:您好,如果有11-12月的發票,雖然未申報到11-12月的營業稅,延至隔年1-2月始列入申報營業稅,因為這些成本或費用及進項稅額之發生在前一年度,仍應記錄在該發生之年度,始能真始反映該年度之經濟活動結果。至於您所擔心年底結算的進項稅額與(當年11-12月)401申報書不符合之情形,只是短期現象,當隔年1-2月申報營業稅,就會一致了。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
許禮賢
榮譽會計師
A:11-12月的發票若於隔年1-2月申報,則發票應該登錄在1-2月,但費用及進項稅額仍應記錄在11-12月,否則會有過期帳之問題。至於年底結算的進項稅額與401申報書不符之問題,由於進項稅額申報扣抵期限長達10年,因此帳列進項稅額餘額與401申報書無法勾稽是很正常的,因為帳列進項稅額並不會完全於當期申報扣抵。
(針對上述諮詢問題,係由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強化中小企業財務能力計畫」(113年度委託執行單位:中華民國全國創新創業總會)之榮譽會計師本著自身財會專業予以回覆問題,惟因網路文字表達有時不見得可充分說明本意,如您針對回覆文字有所疑惑,或產生更深入相關財會問題,建議可直接與本計畫工作團隊聯繫,本團隊將了解您的問題及企業基本資料後,協助詢問榮譽會計師後再行回覆,亦可提供現場/視訊諮詢及進階診斷服務,執行團隊聯繫電話:(02)23328558 #351劉專員)